请问现在我们老板有两家公司。然后A公司发工资是1号发,B公司是15号发,但是现在就是这A公司已经注销了,在注销的时候,就把A公司的员工全部放到B公司来发公司,但是来B公司之前呢,这B公司有一名员工一直都是属于A公司的,但只是属于B公司发放,但在这期间,就是1号到15号之间,相当于给B公司的员工发放了2次工资,现在来对账的时候,发现就是这名员工的工资出现了没做账,导致不相符,就是银行余额与账上的余额不相符,请问现在怎么做呢?是补计提3月份这名员工的工资,再补发放3月这名员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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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5-28 14:42 发布 998次浏览
- 送心意
逸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5-28 14:54
账上补计提再补发就行了,多发的部分让职工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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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上补计提再补发就行了,多发的部分让职工退回来
2019-05-28 14:54:31

补提一下工资 如果发放的是去年的工资 补提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16-08-03 14:33:30

学员您好,计提工资是在贷方,表示未发放的工资;发放工资在借方,表示公司已发放给员工的工资
2020-07-22 09:22:28

那个是负数?应付职工薪酬吗,少计提,那就补计提,
2020-04-08 19:20:05

你好,可以冲红多计提的,也可以下月少计提
2018-12-05 16: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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