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 我们有个公司11月刚成立,11月和12月费用 我想计入开办费 那所以员工垫付费用和银行直接支付出去的费用 我能不能分开计入开办费 还是说必须合在一起 一次性计入开办费

管明萍
于2016-01-12 16:44 发布 1080次浏览
- 送心意
孟洁
职称: 会计师
2016-01-12 16:54
新会计法规定 不需要通过待摊 可以直接计入 管理费用 - 开办费,我意思是每个人垫付的费用,能不能分开记开办费,因为发票很多,记在一张凭证上,我觉得不够清楚,所以问能不能分开计入开办费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1万 贷:其他应付-王 再记管理费用-开办费 2万 贷:其他应付-李 还是说:必须写:借 管理费用-开办费 3万 贷:其他应付——王 1万 李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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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洁 解答
2016-01-12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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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2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