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2017年取得的进项原材料发票,2018年被查发票属于失控发票需作进项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做?需转进利润亏损里面吗?
直率的蜜蜂
于2019-05-18 09:21 发布 660次浏览
- 送心意
老江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这部分原材料已经领用了吗?
2019-05-18 09:23:36

您好。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既然无法正常抵扣进项,那么进项税转出计入该笔业务的“原材料”科目即可,借:原材料,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希望能帮到您。
2021-12-10 23:01:16

你好
借:原材料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019-05-27 14:01:44

宁波税局这个你可以去参考,一、对于购销关系真实,票货相符一致,其发票也是销货方自己合法取得、真实开具的情况。
在此种情况下,因销货方未申报缴纳税款,所以不需要税务稽查立案。企业仅需在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后,作进项税额转出(类似按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处理)即可,其转出的进项税额可以转入成本。这一部分合法取得的专用发票因进项税额转出,造成利润减少。
可参照会计分录如下:
会计分录
(一)涉及当年度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注:假设本月没有发生其他涉及增值税的事项,贷方“进项税额转出”在月未时应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补交该进项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二)涉及以前年度增值税会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结转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三)同时按补交的增值税额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提取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补交税金: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二、对于通过支付手续费等形式,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移交稽查立案查处)的情况。
此类发票意味着没有真实交易,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其相应的“原材料”属于虚构。此时需会计调整,相应冲减原会计分录。由于其恶意虚开取得专用发票,故对其补缴增值税,不存在增加成本的问题,调账后实际增加了利润。
可参照会计分录如下:
会计分录
(一)如果是本年度:红字冲销原会计凭证分录
借:原材料等科目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红字】
因红字冲回进项,自然会产生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可借方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记未交增值税或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实际是单纯进行了补税角度的处理,尚未涉及处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二)如果是涉及以前年度调整:对于以前年度,补税的处理不影响利润,可直接借记红字进项,贷记增值税检查调整;同时对利润的影响在于对上年虚增存货导致的利润进行调整,可直接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增权益。
1.调整进项及补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2.调整以前年度存货虚增及所得税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三)支付滞纳金、罚款
补缴以前年度税金发生的罚款、滞纳金也应计入补缴当期“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2019-11-12 15:59:23

学员你好,虚开是已经开票还是没有业务往来也开了发票?如果认证需要做进项转出,调整当时涉及的科目。
2018-01-09 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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