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请教一下,未扣的员工个税应计入哪个 问
同学你好 企业承担的个税吗 答
上交会费,的账务处理 问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答
营业外收入 对应现金流量表哪个科目 问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是税局返税,计入收到的税费返还 答
注册资金是不是只交印花税,注册资本是不是按实际 问
您好,这个的话,是股东名字转进去,然后在转出缴纳所得税,下个月交印花税 答
上海汇付支付备付金这个账户转给我们几毛钱,是利 问
您好,对的,这个是属于利息的,没错的这个是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老师,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包括哪些?
答: 你好,按照财税2016年36号文规定中认定行业,一般是6%税率企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老师,这些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纳税人,进项一般有哪些呢?(特别是服务业务为主的企业基本没有什么进项票呢)
答: 您好,这是因为服行业取得的进项税票比较少,所以说才用加计抵减这样一个政策,一般来说服务业取得的抵扣,比如说购进固定资产取得的专票或者说对外购买办公用品等取得的专票。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加计抵减政策)规定,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以下简称加计抵减15%政策)规定,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请问:这个政策现在还适用嘛?
答: 同学你好 这个超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