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我是销售方,我与客户在2018年10月份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且货物在19年4月1号已经发给对方,对方尚未付款,我方应该开具多少税率的增专发票
淡淡的蛋挞
于2019-05-08 14:14 发布 715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情况是要按13%税率开具发票的。
2019-05-08 14:16:38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看的话你公司应该开具16%的发票。但4月1日后只能开具13%的发票。你可以跟对方说由于对方一直没付款,所以当时没有开具发票,现在只能开具13%的发票,不然税务上会有罚款影响你公司的企业纳税信用。实在不行的话,建议与对方调减税率降低影响的税金部分的合同金额。
2019-05-08 19:04:17

你好 1. 是的。 可以有合同的 看你们自己约定 2; 是的 最好是购销 都有合同的
2021-08-05 10:02:59

若对方公司在4月份之前做未开票收入申报,只能开13%税率
2019-04-19 11:30:41

您好,可以的,这是国家政策的调整
2020-01-04 14:56:4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