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服务行业,一般纳税人,四月收到客户3月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10%的加计抵减政策吗?
AR
于2019-05-01 12:49 发布 865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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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可以,政策是从4月开始的
2019-05-01 12:50:41

本月应交增值税:350万乘以17%=59.5万,100万乘以6%=6万,280万乘以3%=8.4万,本月应纳税额为:59.5万+6万+8.4万-3.5万=62.4万。
现代服务业指的是技术、计算机、互联网、电子商务、技术服务、管理咨询等经营活动,所以该企业本月应纳税额为:100万乘以10%=10万(即,由6%减至10%利用递减政策)+280万乘以3%=8.4万-3.5万=5.9万,本月应纳税额为:10万+5.9万=15.9万。
若企业取得的服务费收入占比全年收入60%以上,则按照服务费发放少于60%计算,即,原可享受的递减政策有效,该企业本月应纳税额为:100万乘以10%=10万+280万乘以3%=8.4万-3.5万=5.9万,本月应纳税额为:10万+5.9万=15.9万。
可以看出,利用发放服务费少于60%的递减政策,有效地降低了企业本月应纳税额,让企业受益。为了合理运用递减政策,企业应该加强对税务的管理和税务规划,合理分配服务费发放比例,积极寻求减轻负税责任的有效措施,从而节约企业财务成本。
2023-02-20 18:12:37

您好
请问您加计抵减税率是5%还是10%
2023-08-31 20:37:55

你好,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是加计抵减多少呢?
2023-07-12 10:43:43

适用的,需要符合销售额的条件
2019-06-06 14: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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