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是按工资总额的14%可以税前扣除,其中工资总额是指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啊?

千纸鹤
于2019-04-26 16:49 发布 3605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4-26 16:50
您好,工资总额指应发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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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应付包括个税和自己承担社保那个
2024-04-14 16:54:19
实际发到手的,加上个人负担的社保加上个税。
2022-03-24 07:45:11
你好,按照实发数计算,
2018-09-21 13:23:13
职工福利费14%取的基数是计提的工资总额。因为职工福利费是根据计提的工资总额计算的,而不是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所以职工福利费14%取的基数是计提的工资总额。
例如,企业计提工资总额10000元,当月缴纳职工福利费计算为10000元*14%=1400元。根据《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期限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函【2011】22号)的规定,当月缴纳的职工福利费为1400元,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职工福利费额度也为1400元,即将1400元的职工福利费额度作为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抵扣。
2023-03-08 18:59:02
你好,这个工资总额是实发工资总额
2022-01-18 15: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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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6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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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6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