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比如我司17年还不是高新企业,利润总额为108342.56,纳税调整增加额1112438.59,加计扣除数为1109377.64,然后最后缴纳企业所得税为11140.35,那如果我没有加计扣除这块,我要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最后减免了多少
槑槑
于2019-04-17 17:27 发布 630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4-17 17:56
您好,如果没有加计扣除的话,需要交纳的所得税= 1,220,781.15 *15%= 183,117.17 元所得税。最后减免的所得税= 183,117.17 -11140.35= 171,976.8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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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加计扣除,应交所得税=(108342.56+1112438.59)*25%
2019-04-17 19:44:18

您好,如果没有加计扣除的话,需要交纳的所得税= 1,220,781.15 *15%= 183,117.17 元所得税。最后减免的所得税= 183,117.17 -11140.35= 171,976.82 元。
2019-04-17 17:56:39

企业因加计扣除享受的所得税减免为10万25%=2.5万(因普通企业税率为25%)。高企政策享受的减免为(100万-10万)(25%-15%)=9万。总减免为2.5万+9万=11.5万。因此,企业因加计扣除和高企政策享受的总所得税减免金额为11.5万元。
2024-02-28 21:36:06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2024-02-28 22:38:04

第一个你的税率是25%的话正确
第二个应纳税所得额,还需要扣除加计扣除
第三个是应纳税所得额×(25%-实际税率
2025-08-18 14: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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