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一下,个体工商户开办几年了没有做税务登 问
先做税务登记 然后做票种核定 注册 访问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自然人业务】→【用户注册】→【勾选协议】→【下一步】→【填写身份信息】→【设置密码】→【短信验证码】→【电子税务局APP人脸识别】,完成注册。 :税务登记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选择【税务APP扫码】或【短信验证】。 进入自然人登录界面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新办纳税人开业】。 选择拟开业纳税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信息后选择“新办开业”。 点击【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确认】,系统提示“您已完成税务信息确认”→【下一步】,可继续办理其他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 根据企业情况选择办理【我的银行】、【会计制度】、【一般纳税人】、【票种核定】等业务,或点击全选,选择【一键办理】 答
公司属于兰州的一家供应链公司,从山东购进一批蔬 问
不是从公司购买蔬菜吗 答
请问上期有留底税额,这个月结转增值税分录可不可 问
之前留底在留底里面挂着可以 答
请问收到货代开的港杂费发票怎么做账务处理 问
这部分费用是您单位承担?还是客户最终承担呢 答
老师,24年贸易单位汇算清缴出口海关收入与做账确 问
你好,对方给你开的发票,运输单,你单位的入库单对方的发货单或者出库单 答

老师 ,房地产企业预售阶段,没有确认收入,交房了可以减少土地使用税的应税面积吗
答: 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购置新建房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里明确了购置新建房品房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对应的也就是说作为出售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的终止,因为对同一块地是不能重复征税的。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那么对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理解也应为房地产企业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如果合同规定房产交付时间的,应以交付时间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如果合同未规定房产交付时间的,应以合同签订时间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这样纳税起始日和终止日衔接一致,避免重复纳税。
老师 ,房地产企业预售阶段,没有确认收入,交房了可以减少土地使用税的应税面积吗
答: 你好,交房后可以减少土地使用税面积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老师,有个问题需要您帮忙.税务下发了一个疑点让我们解释,就是土地面积减少没有及时确认收入风险。我们现在的状态是单体验收已经完成,还没有综合验收,我们有一部分已经交房了,我就把这部分的土地使用税减少了,现在税务让我们解释土地面积减少但是没有及时确认收入,我该怎么解释
答: 交房的你去确认收入了吗?如果还没有确认收入,就不要减少土地使用税。你如实给税务局解释,然后看税务主管部门如何处理,我觉得有可能得补缴土地使用税,具体以税务局答复为准


最初 追问
2019-04-15 15:12
小小刘老师 解答
2019-04-15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