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职工福利,给员工每个月补贴加油费,这个加 问
您好,这个加油是有发票的吧 答
老师,再问一下噢,我刚接这个帐,24年的暂估,在25年取 问
1. 核心问题 2024 年暂估 905 万,当时全记了主营业务成本,没走库存商品。 2025 年拿到 977 万发票,现在红冲了 977 万的成本,又借了库存商品,导致: 2024 年成本多记了 905 万(现在红冲在 2025 年,影响 2025 年利润) 库存商品账实不符,成本结转逻辑混乱 2. 正确处理思路(账不动,税上调) 会计账: 先把 2025 年红冲 977 万成本的凭证冲掉,恢复原状。 用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更正 2024 年多记的成本: 借:库存商品 905 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05 万 再把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结转到未分配利润。 税务上: 2024 年汇算: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905 万(因为成本多记了)。 2025 年:按发票金额 977 万确认库存,实际销售多少再结转多少成本。 3. 你现在的做法风险 直接在 2025 年红冲 2024 年的成本,会导致 2025 年利润虚高,税务容易预警。 库存商品和成本结转脱节,账实不符 答
卖机床剩余尾款比如说10万客户不给了,直接把原来 问
您好,这个做固定资产清理 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账款 答
老师,能不能给我说下电商平台每个月破损的金额怎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一般纳税人,18年有进项发票,公司没有业务没有 问
您好,这个进项发票你没有认证吧 答

开出去1年多的货和增值税发票,现在货要退回还能开红冲吗?怎么处理比较妥当呢
答: 你好,可以开具红字发票的
老师,我是销售方销售手机,开出去了一张七月份的增值税发票。这个月,也就是9月购买方退回了发票第二联和第三联。应该是做退货处理,请问我下个月报九月份的税时,该怎么做?
答: 和你正数收入合计填写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客户把我们公司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丢失了,丢失的这张发票由于单价不对,需要退回给我公司。正确的已经开好邮寄给客户了!请问这样情况该怎么处理?没有客户退回的发票,我们是不可以红冲的!
答: 丢失是专票吗?需要先按丢失处理,之后开红字信息表之后开红字发票,后面再开蓝字就可以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1、书面报告、登报作废。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1995〕29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法规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各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法规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的“遗失声明”,必须经县(市)国家税务机关审核盖章、签注意见。(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参考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1号)第四条关于丢失发票作废申明规定,我省国税系统管辖的纳税人发生发票遗失和被盗等丢失情形时,必须选择在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级)正式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作废声明,并在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报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补充提供已登报申明作废的证明等资料。 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来源福建国税):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2、接受处罚。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3、凭证处理。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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