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一下,公司持有400万的股权,未实缴,原价转让 问
你好,按照4,000,000转让的话所得税按照4,000,000×25% 不能随意撤销 答
老师,去年已出库商品少结转成本,管家婆软件,怎么调 问
现在补结转销售成本即可 答
因为微信支付异常无法收款,所以微信支付转到关联 问
直接写代收货款是可以的,也可以写更精准的备注,具体分两种情况: 日常转款备注 推荐备注:代收 B 公司货款 简洁版备注:代收货款 两种备注都能清晰体现资金性质,避免被认定为无关联交易。 合规配套要求 A、B 公司需签订代收代付协议,明确代收事由、金额、划转时限,作为账务处理的凭证; 转款金额需与对应业务的货款金额一致,做到资金流、合同流、发票流匹配(B 公司需向客户开具发票,A 公司不涉及开票)。 答
请问老师,公司有几笔应收款项,收不回来,发票暂时也 问
您好,这个做坏账处理就可以 答
老师 我有个问题 个别报表上长投由成本法核算转 问
你的理解完全正确,不矛盾,这是准则对 “同控下成本法转权益法” 的特殊规定: 同控背景下,无论持股比例如何(100%→40%),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必须延续同控的 “账面计量规则”,即按 “23.1.1 取得原 100% 股权时,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40%” 计算。 “权益法按付出对价公允” 是外购无同控关系股权的规则,和 “同控下股权变动” 是两个独立场景,互不冲突。 同控下的长投,始终以 “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的账面净资产份额” 为基础,不适用外购权益法的公允规则。 答

个税 经营所得中 准予扣除的三项经费的基数怎么确定 业主本人 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倍为计算依据 怎么理解 基数是雇员工资加上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吗
答: 您好,学员,不是这样,扣除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
老师,您好,我有个问题,个人所得税部分,三项经费扣除,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是什么意思?
答: 你好同学,就是员工工资开十万一个月,但是他交社保最多只能按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交纳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B.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是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老师,选项B的说法应该不正确吧,是否改为:“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与职工所在地社会月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孰低计算。”才是正确的吧?
答: 你好; 对的哈 ; 这个是有规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9号).结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办发〔2011〕37号),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年金缴付的个税处理 1、单位缴付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在以下标准内,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1)企业年金: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个人账户部分; (2)职业年金:根据《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单位缴纳比例最高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8%,在此基础上按照职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个人账户部分.超过上述标准缴付的单位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由发放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个人缴付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不得从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区别以下情况确定: (1)企业年金: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金雪艳 追问
2019-04-10 09:23
金子老师 解答
2019-04-10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