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账务问题,背景是按照现在的会计制度和税法,是一个农名合作社,主要种植苹果、花椒,现在未挂果,每月都要聘请临时工进行果树修剪和除草施肥的工作,工资半年付一次 (1),支付农民工资如何做账,记费用或者记应付职工薪酬,还是成本 (2),支付的农名工工资需不需要做个税申报(均为达到起征点5000元),社会保险怎么办 (3),如果进职工薪酬那么汇算清缴时,这部分农民工工资是否可以全额扣除 (4),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用工清单,是否能作为原始记账单据,还是要到税务局代开发票 站在合作社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的角度考虑,给出专业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
学徒
于2019-03-19 09:25 发布 1508次浏览
- 送心意
点~玲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3-19 10:08
1、农民工是临时工 工资可以计入劳务费。2、可以申报劳务报酬的个税,没达到起征点也要申报 不是公司的员工可以不办理社保3、汇算清缴由个人自己去办理。4、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单据可以做为原始凭证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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