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建筑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因为只有三级的资质,以公司名义接的工程只有两三个,而实际上老板都是以他个人名义挂靠在其它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接工程。并且在2017年年底至2018年之间,老板以个人名义挂靠在其它公司接的工程,股东们(自然人)还向公司基本户中打了好几笔大额款项,然后接着又马上转入到项目的专户上去了?这种操作是不是违规的?该怎样做账务处理。
Candyjin
于2019-03-18 10:57 发布 1968次浏览
- 送心意
逸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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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处理显然不合规。你最好走往来,和股东的往来
2019-03-18 11:15:45

您好,个人名义的不能做一套帐里面。
2019-03-18 10:54:58

你好,一般情况下材料款是挂靠单位支付出去,但是需要你们老板先把款打给挂靠方,也不排除老板直接付给供应商。直接付的做好手续也是可以操作的,比如老板付款回单,供应商的收到款项证明等
2019-03-22 22:53:25

那就是说老板个人挂靠你们公司做的业务吗
2019-11-19 15:06:29

您好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法人
2019-09-17 15: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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