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一个自然人,在其他公司挂靠业务,就是他自己个人干不了,以其他公司的名义干,然后人家打钱打到挂靠的名义上的公司上,然后那个公司把票再打给那个个人,这种应该怎么做账合理,是不是不太合规呢
优雅的柚子
于2024-08-26 17:32 发布 269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智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4-08-26 17:35
你好!这种操作方式在会计处理上有一定的复杂性。首先,要明确个人与挂靠公司之间的关系及业务实质。合规的角度,个人应通过挂靠公司开展业务,所得收益通过合理分配体现。做账时,需确保每一笔收支都有合法票据支持,并区分个人与公司账户。收入入公司账户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通过利润分配形式转入个人账户。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确保操作符合税法和会计准则,避免潜在风险。合规操作是关键,切勿为了省事而忽视法律和财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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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对于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年龄规定主要是,不满是18周岁的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儿童或者残疾人等就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过了18周岁年龄的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2023-12-11 19:29:39

同学您好,开的是什么收入项目
2022-12-29 18:44:46

你下载的时候是不是登录的是上海电子税务局下载的。
2022-05-27 12:48:03

同学你好,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发票。
2022-05-06 18:57:00

你好,没错这个是可以登陆多家企业的。
2022-01-06 10: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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