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有形动产租赁收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什么为确认标准,还有企业所得税的确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snow
于2019-03-13 15:14 发布 3298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3-13 15:17
您好!这个是以发生时间为准了。比如你是4月出租,收入就计入4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这个是以发生时间为准了。比如你是4月出租,收入就计入4月。
2019-03-13 15:17:47

分期收款是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如果是预收账款,预收款项的时候
2019-04-08 09:18:06

土地增值税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时,或者在符合其他特定条件下进行清算时。如果收入确认存在多个时间点,那么应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为准
2024-06-20 15:59:08

你好!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2019-05-02 21:31:28

需要看你们是做啥的,
2020-01-15 15: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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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 追问
2019-03-13 15:20
宋生老师 解答
2019-03-13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