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在有很多往来账对象的公司已经注销。 A公司借给公司五千万,借了三千万给B公司,AB公司在往来款没有处理的时候已经注销公司了。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如何处理这些账务呢? 如果不能偿还A公司的债务,税局是不是会把五千万认定为营业收入处理呢? 可以怎么还款呢? 另外给B公司的三千万是否可以按坏账处理?需要怎么做呢?
☀姗姗ssss
于2019-03-05 00:24 发布 749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相关问题讨论

出具企业的注销证明,确实无法收回,可以税前扣除。可以处理为坏账
2019-03-05 01:24:25

同学你好
C是收购了A还是咋滴
2021-07-08 18:05:06

你这里认缴没有实际缴纳,这个时候不用做账务处理。分红的时候就是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
2022-03-18 11:46:06

你好,需要转入营业外的,要不就收回来
2019-07-24 10:15:36

往来款该清的都清了就可以了
2019-03-28 09:57:48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