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一般纳税人,公司名下没有车辆,一直用的员工的车辆。2018年公司办理了加油卡,我们给加油站提供了租车协议,然后加油站给我们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说签订租赁协议的员工应该去税务局开具发票提供给公司,但是一直没有去税局代开发票。现在已经是2019年了,如果再去税局开具发票,会不会有滞纳金或是罚款?现在去税局开票可以吗?如果不开票可以吗?
阿滟
于2019-02-28 16:08 发布 1403次浏览
- 送心意
小小刘老师
职称: CMA,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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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好让员工去办理代开发票哈。租赁合同期间可以填2018-2019,税局不会让你滞纳金之类的
2019-02-28 16:11:22

都可以开
2015-12-22 14:03:01

你好,是的,一般纳税人是可以开专用发票的,您是哪里没明白呢?
2020-02-10 17:40:48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2022-11-25 15:48:01

您好!你如果都按17%就不用分开了。
因为本身技术服务不是17%
2017-12-14 13: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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