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工资在19年1月发放时,没用新政策,导致实际扣员工的个税比申报的多,怎么处理呢?

Ling
于2019-02-22 11:26 发布 1228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可以在下期计算累计预扣预缴的从当期扣减的个税中时候补给员工
2019-02-22 11:26:43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您好,按照以上公式计算每月的应扣税额
2019-02-22 11:32:07
按照18年的申报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祝你生活愉快!
2019-01-07 14:17:13
申报工资表的时间顺序与原来没有区别,只是在2019.1月启用新系统后符合扣除条件的没有超过限额的就不用缴个税了。
2019-03-01 17:27:33
你好,按照1月份实际发放申报
2019-02-16 17: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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