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以后,公司第二次给员工发工资,有一个员工第一次工资扣除社保、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应纳所得税额是19496元,第一次工资扣除社保、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应纳所得税额是9860.23 元,他的两次工资应扣缴的个税分别是多少金额?计算过程
阿涅
于2019-02-19 08:48 发布 1448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惑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2-19 08:50
第一次:19496*3%=584.88
第二次:(19496+9860.23)*3%-584.88=295.81
上述为计算过程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工资薪金的个税不是这样计算的。 我给你公式 : (1)工资、薪金所得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备注】
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
2021-03-25 15:42:08

您好,请问是什么业务呢
2022-11-10 09:40:46

你好,同学
你这里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1-07-14 17:56:52

你好,同学。
如果你是计算税法上的税负,那么第一个。
如果你是计算会计上的税负,第二个。
2020-02-19 20:09:09

是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2023-06-27 15:42:3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阿涅 追问
2019-02-19 11:02
小惑老师 解答
2019-02-19 11:13
阿涅 追问
2019-02-19 11:18
小惑老师 解答
2019-02-19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