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帮忙看一下我的理解正解吗?:2017年1月A、B两个股东注册成立达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A占60%股份,B占40%股份。到2018年12月止A实际出资额为36万,B实际出资额为24万共计实收资本为60万。此时C股东以100万入达达公司,且三股东约定 C占股份20%的股份(已经到工商部门更改了股权)我的账务处理是这样的:2018年12月前收到A和B出资时:借:银行存款:60万 贷:实收资本——A 36万 实收资本——B 24万 :2018年12月时收到C股东出资时:借:银行存款100万 贷:实收资本——C 40万,资本公积 60万。

秋高气爽
于2019-01-24 13:26 发布 1508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19-01-24 13:31
到工商部变更的股权新比例为:A股东48%,B股东32%,C股东20%,这样变更是不是对三个股东而言相对公平的呢?
相关问题讨论
首先,你们之间会有一个增资股权协议,完了之后被投资单位的章程里面要体现这个持股的这个事情。完了之后工商这边做变更登记,然后税务这边做变更备案登记。
2022-06-22 16:43:28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不正确
2023-08-29 16:06:46
稍等,老师看下题目。
2022-04-01 18:43:29
同学你好
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022-06-17 11:30:53
注册资金本来就是经营可以使用的
2022-04-09 2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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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1-24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