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1-15 12:42

你好,纳税人交给物业管理的水电费管理费的缴款单可以作为支出的凭证,也可以税前扣除

黎昕 追问

2019-01-15 13:13

房租租金没有发票,可以税前扣除的吗?

紫藤老师 解答

2019-01-15 13:16

那就去税务代开发票

黎昕 追问

2019-01-15 13:29

是一定要房东去的吗?需要什么资料呢?还是网上操作代开?

紫藤老师 解答

2019-01-15 13:30

你好,带上租赁合同和身份证去税务局代开

黎昕 追问

2019-01-15 13:32

是个体户的身份证还是房东的?需要原件吗?

紫藤老师 解答

2019-01-15 13:33

你好,房东带着身份证和租赁合同去

黎昕 追问

2019-01-15 13:39

房东不去怎么办?

紫藤老师 解答

2019-01-15 13:41

你可以让房东和税务沟通,房东不开票也是漏税

黎昕 追问

2019-01-15 14:02

那房东一直不去开票给我,我这个租金也交了,不可以税前扣除吗?

紫藤老师 解答

2019-01-15 14:24

如果不开票,你也不能做外账

黎昕 追问

2019-01-15 14:30

就是不能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吗?

紫藤老师 解答

2019-01-15 14:31

是的,如果不开票,不能所得税税前扣除

黎昕 追问

2019-01-15 15:14

那个还有个问题,小规模纳税人就增值税申报的时候有数字,比如不含税销售额是X,对应增值税是Y,在免征额度9w以内的,提交申报后显示无需缴费,那这时的附加税申报计税依据是什么呢?0吗?因为没有交增值税

紫藤老师 解答

2019-01-15 15:15

如果增值税免税,那么附加税也是0

黎昕 追问

2019-01-15 17:03

但是有的老师说附加税计税依据填写Y这个对应的增值税,再选择免税项目???

黎昕 追问

2019-01-15 17:03

为什么每个老师说的都不一样?

紫藤老师 解答

2019-01-15 17:12

我们答疑老师讨论一下再告诉你吧!

黎昕 追问

2019-01-15 17:23

好的,麻烦老师了,不管讨论结果是什么,请给个答复哦,我会耐心等待的。辛苦老师们了!!(。・ω・。)ノ♡

紫藤老师 解答

2019-01-15 17:26

你好,结果是零申报。

黎昕 追问

2019-01-15 17:35

谢谢老师们!!!

紫藤老师 解答

2019-01-15 17:39

不客气,如果你对我的解答满意可以五星好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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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纳税人交给物业管理的水电费管理费的缴款单可以作为支出的凭证,也可以税前扣除
2019-01-15 12:42:59
这个不行,需要开具电子发票才可以扣除
2019-10-12 11:56:54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 1号)第三条规定:“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七条规定: “下列行为,可以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一)行政事业单位暂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暂时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退还原付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暂时收取的各种款项等。 (二)行政事业单位代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代为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付给其他收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代收教材费、体检费、水电费、供暖费、电话费等。 (三)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往来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 (四)财政部门认定的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其他资金往来行为。” 第八条规定: “下列行为,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一)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下列服务,其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依法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收费; 2.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强制进行的培训业务以外,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培训、会议的收费; 3.组织短期出国培训,为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员提供境内服务等收取的国际交流服务费; 4.组织展览、展销会收取的展位费等服务费; 5.创办刊物、出版书籍并向订购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 6.开展演出活动,提供录音录像服务收取的费用; 7.复印费、打字费、资料费; 8.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 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相应的财政票据,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三)行政事业单位受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的委托,代行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应当按照有关委托手续,使用委托单位领购的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代收相应的政府非税收入,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四)社会团体收取会费收入,使用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公立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收入,使用医疗票据;公益性单位接收赠收入,使用捐赠票据,均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五)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形成本单位收入,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因此,纳税人支付款项属于上述第七条规定行为取得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属于上述第八条规定行为,取得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不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020-05-14 12:49:15
可以同学,是这样的
2022-03-24 09:57:52
您好,企业所得税滞纳金是不可以扣除
2023-05-22 13: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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