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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
于2019-01-03 11:34 发布 1695次浏览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01-03 11:35
你好,分公司收入和成本要汇总到总公司报账汇算清缴
阳光 追问
2019-01-03 11:37
可是我们那么多年都没有汇总,突然汇总数据会不会奇怪呀
庄老师 解答
2019-01-03 11:38
你好,不会,本来就应该汇总在一起
2019-01-03 11:42
分公司自己汇算清缴了呢,总公司汇算清缴总公司而已
2019-01-03 11:44
你好,独立核算分公司要自己汇算清缴要税务局申请
2019-01-03 11:51
有几个是独立核算,有1-2个是非独立核算的,哎,都不知道什么办
2019-01-03 12:07
老师 麻烦继续解答一下
2019-01-03 12:12
老师 在吗
2019-01-03 12:27
有老师和我说不独立核算的和总公司一起汇算清缴,可是他们也自己汇算清缴了
2019-01-03 12:45
除了内资独立核算分公司,其它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都由总机构或核算地汇总缴纳。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好处是,总、分支机构盈亏互抵后可以减少当期所得税支出,从而减少现金流出。内资企业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同其它独立纳税人一样,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还可以由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文主要介绍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如何处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问题。 一、内资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不能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分公司,为非独立核算分公司: 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等。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所有的收益和成本,都计入总公司(或核算地)帐目。这种情况下,核算地统一计算盈亏,按规定预缴所得税,年终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不需要审批。也就是说,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不涉及到所得税问题。
2019-01-03 12:46
独立核算分公司汇总纳税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6]48号)的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批,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的规定,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计算盈亏,年终由总公司集中清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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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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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3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