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建筑劳务公司,我们单位收到的劳务费给个人账户上,然后个人给工人发工资,我们单位就不给工人交社保啥的,他们给我们一份工人签了的工资表,做账的时候,开出发票是: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到钱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付劳务费时,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这样做合理吗?
娇儿
于2019-01-02 19:43 发布 6794次浏览
- 送心意
宁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1-02 20:02
您好,这样做合理的,但是确认收入,就需要结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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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您好。这不是消费税要赚到应付职工薪酬。而是说,支付环节。借方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贷方确认收入确认相关税费。您问的应该是视同销售的题。
2021-06-11 20:48:32

嗯嗯,可以那样做的,没问题的
2024-02-20 17:02:49

您好,这样做合理的,但是确认收入,就需要结转成本。
2019-01-02 20:02:17

想问一下您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2019-01-02 11:12:01

您好,支付工资的时候,应付职工薪酬就转出了
2021-03-17 0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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