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12-29 15:57
你好,有因为质量问题开具折让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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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因为质量问题开具折让发票吗
2018-12-29 15:57:19

有问题的商品是你们自己生产的吗
得看谁来承担
退回来和重新发的一样的不需要做其他的处理
2021-04-04 10:51:41

【问题】
企业销售货物后,向购买方支付的质量索赔款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索赔方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支付索赔款的企业是否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 请予回答为盼!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附件4)。《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八条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根据上述规定,销售货物后,向购买方支付的质量索赔款,实质上属于发生销售折让,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
2015-10-19 14:39:51

回来的是一模一样的,只需要换货就可以做一个入库单,然后再做一个出库单,账上不影响。
2021-08-18 11:21:26

您好,换回的商品用途是?
2021-08-17 23: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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