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林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5-12-11 13:55
会计处理体现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比如 2013年取得的发票,如果列支到2014年的费用是不允许的。那有人可能会问,如果真的到了2014年才发现2013年未入账的发票又应该怎样处理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如果2014年真的发现2013年未入账的费用,可以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如果金额小,可以直接计入2014年当年费用,但如果 金额大的话就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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