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一下,公司持有400万的股权,未实缴,原价转让 问
你好,按照4,000,000转让的话所得税按照4,000,000×25% 不能随意撤销 答
老师,去年已出库商品少结转成本,管家婆软件,怎么调 问
现在补结转销售成本即可 答
因为微信支付异常无法收款,所以微信支付转到关联 问
直接写代收货款是可以的,也可以写更精准的备注,具体分两种情况: 日常转款备注 推荐备注:代收 B 公司货款 简洁版备注:代收货款 两种备注都能清晰体现资金性质,避免被认定为无关联交易。 合规配套要求 A、B 公司需签订代收代付协议,明确代收事由、金额、划转时限,作为账务处理的凭证; 转款金额需与对应业务的货款金额一致,做到资金流、合同流、发票流匹配(B 公司需向客户开具发票,A 公司不涉及开票)。 答
请问老师,公司有几笔应收款项,收不回来,发票暂时也 问
您好,这个做坏账处理就可以 答
老师 我有个问题 个别报表上长投由成本法核算转 问
你的理解完全正确,不矛盾,这是准则对 “同控下成本法转权益法” 的特殊规定: 同控背景下,无论持股比例如何(100%→40%),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必须延续同控的 “账面计量规则”,即按 “23.1.1 取得原 100% 股权时,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40%” 计算。 “权益法按付出对价公允” 是外购无同控关系股权的规则,和 “同控下股权变动” 是两个独立场景,互不冲突。 同控下的长投,始终以 “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的账面净资产份额” 为基础,不适用外购权益法的公允规则。 答

企业向个人借款涉及哪些些税务问题
答: 免息的不就不涉及税费
企业向个人借款涉及哪些税务问题
答: 1、无偿使用 1.1、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第十四条针对视同销售服务的范围规定中,自然人无偿提供服务没有被列为视同销售的范围,因此,自然人无偿借给企业资金使用的借贷行为,不属于视同销售的“贷款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1.2、个人所得税 企业无偿借用自然人资金,自然人没有取得收入,所以不存在个人所得税; 1.3、印花税 企业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不缴纳印花税。 2、有偿使用 企业从自然人处借得资金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属于民间借贷行为,应认定为自然人向企业提供“贷款服务”。 2.1、增值税 自然人取得的利息应该按照“贷款服务”计征增值税,个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应根据取得的利息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2、企业所得税 国税发[2008]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规定: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国税发[2008]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因此,企业支付给自然人利息费用,必须取得自然人到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方可做为有效票据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同时,企业支付给自然人的利息费用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还需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企业间的借款涉及哪些税务问题
答: 你好主要是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借款之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或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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