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12-27 13:38

1、无偿使用 
 
1.1、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第十四条针对视同销售服务的范围规定中,自然人无偿提供服务没有被列为视同销售的范围,因此,自然人无偿借给企业资金使用的借贷行为,不属于视同销售的“贷款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1.2、个人所得税 
 
企业无偿借用自然人资金,自然人没有取得收入,所以不存在个人所得税; 
 
1.3、印花税 
 
企业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不缴纳印花税。 
 
2、有偿使用 
 
企业从自然人处借得资金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属于民间借贷行为,应认定为自然人向企业提供“贷款服务”。 
 
2.1、增值税 
 
自然人取得的利息应该按照“贷款服务”计征增值税,个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应根据取得的利息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2、企业所得税 
 
国税发[2008]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规定: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国税发[2008]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因此,企业支付给自然人利息费用,必须取得自然人到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方可做为有效票据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同时,企业支付给自然人的利息费用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还需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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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免息的不就不涉及税费
2022-04-13 12:06:24
1、无偿使用 1.1、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第十四条针对视同销售服务的范围规定中,自然人无偿提供服务没有被列为视同销售的范围,因此,自然人无偿借给企业资金使用的借贷行为,不属于视同销售的“贷款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1.2、个人所得税 企业无偿借用自然人资金,自然人没有取得收入,所以不存在个人所得税; 1.3、印花税 企业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不缴纳印花税。 2、有偿使用 企业从自然人处借得资金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属于民间借贷行为,应认定为自然人向企业提供“贷款服务”。 2.1、增值税 自然人取得的利息应该按照“贷款服务”计征增值税,个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应根据取得的利息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2、企业所得税 国税发[2008]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规定: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国税发[2008]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因此,企业支付给自然人利息费用,必须取得自然人到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方可做为有效票据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同时,企业支付给自然人的利息费用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还需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2018-12-27 13:38:15
注意点1:要有借款合同或协议 企业与个人之间要签订借款合同,并在借款合同中注明借款的用途必须是用于公司正常经营,从而体现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这是利息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最基本的前提。 注意点2:要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 支付借款利息必须取得银行出具的利息计息单或者正式增值税发票; 若是支付个人的利息,需要个人去国税部门代开利息的发票,否则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注意点3:要代扣利息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借款给非金融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债权性股息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注意点4:个人要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 贷款服务,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个人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应该缴纳增值税。 注意点5:若借款人为股东个人要遵循关联方利息扣除标准 若是该借款属于公司向股东的借款,那么支付股东个人的利息就要须按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标准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一)金融企业为5:1; (二)其他企业为2:1. 因此公司支付股东的利息金额能否税前扣除一定要注意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是否超过了2倍。
2019-03-13 20:41:23
你好主要是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借款之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或者支出
2019-07-10 17:15:28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企业支付利息不用交税,个人收取利息会涉及到增值税、附加税、个税
2020-08-20 09: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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