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公司项目有临时用工,金额1250元,我们代扣个税, 问
个人税局直接代开发票即可 答
老师 我们公司账上没有固定资产 是当时公司分立 问
一、税务怎么处理 把分立协议、车辆分立清单、工商分立资料全套交给税局,说明: 车早就分立到别的公司,你公司只是用老户头代办置换,不是你司卖车。 争取按资产重组分立不征税处理,不用补税。 税局不认就按处置固定资产补申报: 一般纳税人:未抵扣过进项按 3% 减按 2% 缴增值税 已抵扣按 13% 同时补企业所得税,主动补缴一般只收滞纳金,少罚或不罚。 二、账怎么做 你账上本来就没这辆固定资产: 只需要把代收代付的置换款走往来,其他不用做账。 税局要求补税时: 借:营业外支出 / 所得税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 / 银行存款 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 三、一句话总结 拿分立资料证明车不是你的,争取不补税;实在不行就补申报缴税,账按往来 %2B 税费处理。 答
,1月属期(2月申报期),将开具错误的发票票面载明的6 问
你是转了一般纳税人开了小规模的税率还是什么情况?无票收入? 他这里的意思就是假设你的金额是100税额是1 转了一般纳税人的话税率是13%,那你把这个一填写到付表一13%里面,然后对应的收入就填写1÷13% 然后让你红冲了再重新开1% 负数的话也是按照上面的填写,只不过是填写负数销售额 答
工作当中个人卡向公户打款不开票可以的吗 问
你好,工作当中个人卡向公户打款不开票,可以的 答
老师您好,费用的原始凭证没有发票的情况下是不是 问
您好,可以入账,不能抵税 答

普通发票,第二联丢了,可以用第三联入账吗
答: 发现发票遗失后立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丢失、被盗发票清单》、《〈普通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再写一份申请说明遗失原因,连同遗失证明的材料等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到报刊刊登遗失声明(企业全称、普通发票全称、发票字规号和发票号),带上遗失声明报刊一整份,包括报头,公章,遗失发票的情况说明(要求写:企业概况,遗失发票的原因,企业的整改措施等,还要提供企业的发票管理制度复印件加盖公章。发票是开具过的,可能也要提供遗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帐联。 不管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遗失了都得接受罚款。 建议 对方提供发票丢失已处罚决定书、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存根联复印件、对方税务机关出具的销货方此张发票已纳税证明、存根联复印件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购货方可凭此作为会计核算凭证。
第二联进项普通发票丢失了,可以用第四联发票记账吗?会有什么影响吗?
答: 没有问题,可以用第四联发票记账。只是要注意,如果后续有税务审计的话,财务会有一定的麻烦。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普通发票第二联邮寄丢了,怎么入账
答: 你好这个一般是记账联复印件给对方入账就可以, 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需要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如果发票遗失、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还应提供《挂失损毁发票清单》1份。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三十一条)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发票遗失、损毁报告”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九项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步骤一:使用企业识别号登录“贵州省电子税务局”。 步骤二:选择【我要办税】,点击【综合信息报告】。 步骤三:点击【特定涉税信息报告】,点击【发票遗失、损毁报告】,跳转界面。 步骤四:附送资料出现红色角标,则表示您有必须上传的附送资料,点击“附送资料”可查看并上传所需的附送资料,其中显示“必报”的必须上传,“条件报送”的可自行选择是否上传。 步骤五:点击【增加】操作按钮,填写发票明细信息,据实填写表内其他相关栏次。填写无误后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点击【下一步】,提交【申请】,出现【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完成申请操作完成。36514101至36514200共100份 步骤六:操作完成后,可在【综合信息报告】中的【事项进度管理】模块,对已申请的事务进行【进度管理】、【撤销】、【删除】等其他操作。 (制作:毕节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七星关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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