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公司出租了一部分厂房出去,开具了发票计入了 问
先补提折旧计入其他业务成本,汇算清缴前补齐合规资料,确保收入与成本配比、税前扣除合规。 答
什么是注册资本/股本,什么是实收资本/股本 问
注册资本就是营业执照上列明的注册资金,实缴了,就会变成实收资本 答
老师,房租物业费这些,如果发票开的晚些,是等发票再 问
同学你好。每月按照合同约定 暂估入库。不能等发票来了再入。 答
1月工资8000元;2月12000工资共计20000在3月发放,四 问
同学,你好 可以看一下完整的分录 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4.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5.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答
老师,我们老板是承包经营(A公司)的,3月需要申报承包 问
1. 支付老板工资(劳务派遣代发,A 公司承担) 借:管理费用 — 承包者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 — 劳务派遣公司 2. 支付承包经营所得(税后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 — 应付承包利润 贷:应付利润 —XX(老板) 借:应付利润 —XX 贷:银行存款 老板工资已交的个税,不在承包经营所得里退、不抵扣。 这笔个税,只能在个税 APP—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里退税。 申报承包经营所得时: 工资不能再扣 6 万、不能再扣专项附加扣除,只能把工资加到经营所得里一起计税,之前工资交的税不动、不调、不退,等汇算退税。 一句话总结: 经营所得汇算:合并计税,不抵已交工资个税 工资个税:等 6 月 30 日前个税 APP 汇算退税 答

老师你好,养殖垂钓需要交税吗?有没有优惠政策
答: 你好,如果养殖业的,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半的
制造业递延交税是什么政策?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2-28 打印本页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上述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1月1日后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二、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一)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 (二)本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三)前款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年销售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销售额确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实际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四)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2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对于在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所属期为2022年1月的上述税费,企业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缓缴政策。 三、享受2021年第四季度缓缴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产生的应补税款与2021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产生的应退税款由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纳税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骗取享受缓缴税费政策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想咨询一下最新的印花税政策,新政策是从7.1号开始执行,我们7.1号之前签订的合同怎么交印花税呢?也是按照最新的政策来交吗?
答: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生在2022年7月1日前的,适用原税目、原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7月1日及之后的,适用新税目、新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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