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红老师,讲的两个人各出资50万投资一个公司,假设注册资本为100万,(实缴),如果此时有第三人出资20万入股,如果公司不改变注册资本的话,则将他的投资计入“资本公积”,是这样吗?如果改变注册资本为120万,则计入“实收资本”吗,是这样吗?如果刚成立的那两个股东不是实缴,而是认缴,此时第三人,若出资20万元入股,应该计入哪个科目呢?又是如何写这三种情况的,会计分录呢?请给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路在脚下!
于2018-12-20 17:25 发布 1263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何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在课程评论那里提问下
2018-12-20 21:06:13
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都是正确的。至于第三种原股东只是认缴,而非实缴,则不做账务处理,新股东实缴20万元,则做 借:银行存款 20
贷: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20万元,具体看是否增加注册资本来确定。
2019-01-07 14:50:25
您好,分录,借;实收资本,112.8万元,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112.8万元,差额,借:实收资本,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17-10-15 16:28:00
您好,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说清楚注册资本是不是变化的问题,否则没办法计算啊,如果注册资本变化了,要变化到多少?如果不变化的话,那就是,原股东各占48.5%的股份,新股东占3%的股份,借;现金或者银行存款,45万元,贷;实收资本,3万元,资本公积42万元的。
2018-01-19 21:37:13
您好
实收资本不变,这20万,是应该计入资本公积
如果实收资本改变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占股比例
贷:资本公积 超过占股比例的出资额
2020-03-06 09: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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