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8-12-10 18:04

因干洗店是甲和乙共同投资合开的。因此认定为一个主体,丙向甲交纳清洗费100元,可认定是向这一主体交纳的行为,故合同主体应是甲、乙和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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