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一家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公司,B公司是一家销售公司,A和B两个公司有一定的关联,B公司的销售产品从A公司采购,其中B公司的销售人员甲是从A公司调过去的,甲在和客户签合同的时候签的是A公司的名称,最后客户把款项打给了A公司,但实际是B公司的业绩,员工甲的提成也是从B公司发的,也是从B公司发的货现在想把A收的这笔钱归还给B,怎样调整才能合理?@@答疑-苏老师
Naby
于2018-12-03 23:03 发布 594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8-12-04 10:57
这个需要按照合同来执行,签合同就是签的A和客户,只能说你们给B公司货物钱
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需要按照合同来执行,签合同就是签的A和客户,只能说你们给B公司货物钱
2018-12-04 10:57:05

你好,同学。首先应确定是A公司还是B公司给客户开具的发票。如果是B公司给客户开具的发票,则可以考虑通过跟客户协商,重新由B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原A公司出具证明书,证明合同签订错误。
2018-12-03 22:43:23

好混乱
A帮B购买,然后又销售给B
A又是代理销售B的产品?
2019-08-01 18:11:46

您好!A类是指查账征收的企业。B类是核定征收的企业。
2016-03-16 15:45:54

同学你好
这个没有什么风险的
2021-03-30 17: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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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by 追问
2018-12-04 13:08
朴老师 解答
2018-12-04 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