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一家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公司,B公司是一家销售公司,A和B两个公司有一定的关联,B公司的销售产品从A公司采购,其中B公司的销售人员甲是从A公司调过去的,甲在和客户签合同的时候签的是A公司的名称,最后客户把款项打给了A公司,但实际是B公司的业绩,员工甲的提成也是从B公司发的,现在想把A收的这笔钱归还给B,怎样调整才能合理?
Naby
于2018-12-03 16:46 发布 2904次浏览
- 送心意
窦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12-03 22:43
你好,同学。首先应确定是A公司还是B公司给客户开具的发票。如果是B公司给客户开具的发票,则可以考虑通过跟客户协商,重新由B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原A公司出具证明书,证明合同签订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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