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单位对外捐赠的钱,对方是用来成立公益民非企业 ,这个钱,我们作为捐赠方怎么处理?
唐风奕彩 咸月永恒
于2018-11-14 15:30 发布 1724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11-14 15:39
同学 你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 45号)第一条:企业或个人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第五条: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唐风奕彩 咸月永恒 追问
2018-11-14 15:42
bamboo老师 解答
2018-11-14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