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是先计提工资下月发放工资,10月申报所属期9月工资扣减3500元,实际9月发放8月份欠的工资,10月发放9月工资。那政策规定计算发放10月工资所属期10月的可扣减5000元吗?这时间差怎么衔接?
千千惠子
于2018-10-22 13:25 发布 673次浏览
- 送心意
梅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10-22 13:27
应该是所属期10月的工资,可以按5000扣除,您实务中发放,也是在十一月发十月工资,也是按5000给员工扣个税的,这个是没有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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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所属期10月的工资,可以按5000扣除,您实务中发放,也是在十一月发十月工资,也是按5000给员工扣个税的,这个是没有差别的。
2018-10-22 13:27:17

你好,没有错误,实际发放时申报即可
2020-03-19 09:45:57

一般情况是:当月计提工资,次月发放,再下一月申报。如8月计提8月工资,9月发放,10月申报
2018-10-11 15:46:29

你好,二月份申报一月份的工资合并一块儿,也可以单独申报。
2022-02-09 16:35:08

是的,你说是对的,是这样
2020-04-06 1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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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惠子 追问
2018-10-22 13:44
梅老师 解答
2018-10-22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