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假如说A公司对B公司有100万的应收款,A公司对C公司有50万的应付款,在经过C公司的许可后,现在做债务重组,我签三方协议,可以只将A公司对B公司50万的应收款,转给C公司嘛?最后就是A公司对B公司还有50万的应收款,A公司对C公司的应付款就没有了,这样做可以嘛?这种相同金额的债务重级需要取得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嘛?
愁哇愁哇滴
于2018-10-19 10:15 发布 760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有三方协议,债务互抵,不需要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2018-10-19 17:14:59

你好,具体是针对公司应收款应付款,发生了什么经济业务呢?
2022-05-17 15:52:06

你好!
不可以的,有税务风险的
2019-12-26 23:22:07

你好,不是同一个明细是不得对冲的
2019-07-18 17:17:34

转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2019-07-16 08: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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