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2017年发生了1万元的费用没有及时取得发票,在18年6月份拿到了发票,发票的开具时间是2017年12月,过了汇算清缴期,该笔费用该如何做账务处理,若是该笔费用是2017年的费用,没有及时取得发票,在2018年汇算清缴之后取得的,并且开具时间是2018年6月,那么又该如何处理呢,老师能不能讲得详细一点,谢谢
上善若水
于2018-08-31 09:19 发布 1458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8-31 09:21
按税法规定,正常这笔费用只能在2017年列支的费用。但由于是2018年6月开具的费用,你就混在2018年做费用处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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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若水 追问
2018-08-31 10:12
江老师 解答
2018-08-31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