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耿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08-28 13:07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例:某A公司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2016年5月取得含税收入106万元,当月支付承运方运费21.2万元,取得增值税发票。  
 
1.A公司提供应税服务 
 
借:应收账款  10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0  
 
2.A公司支付承运方运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12000  
 
   贷:应付账款  2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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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例:某A公司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2016年5月取得含税收入106万元,当月支付承运方运费21.2万元,取得增值税发票。 1.A公司提供应税服务 借:应收账款 10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0 2.A公司支付承运方运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12000 贷:应付账款 212000
2018-08-28 13:07:00
您好,物业代收自来水差额征收,会计处理麻烦参考以下内容处理,谢谢。 营改增后,许多纳税人在账务处理过程中都会疑惑,差额征税政策下,差额扣除的部分到底是增加收入还是减少成本呢?下面就为大家分享账务处理实例。   【案例】某一般纳税人旅游公司共收取价款106万元,其中扣除项目63.6万元,税率6%,不考虑其他因素。   假设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该旅游公司采取“差额开票”方式,含税金额106万元,增值税额=(106-63.6)÷(1+6%)×6%=2.4万元,不含税金额=106-2.4=103.6万元。受票方只能抵扣差额征税后的2.4万元。以下两种账务处理方式:   一、差额扣除部分抵减成本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2〕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件)对于差额征税账务处理的规定:   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说明,小规模纳税人只是用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代替,此略。   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63.6   贷:应付账款等  63.6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3.6   贷:主营业务成本  3.6   借:银行存款等  106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二、差额扣除部分增加收入   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63.6   贷:应付账款等  63.6   借:银行存款等  106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3.6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4   三、分析   两种方式比较:   第一种:成本60,收入100,利润40,销项税额6,抵减税额3.6,应纳税额2.4;   第二种:成本63.6,收入103.6,利润40,销项税额2.4,应纳税额2.4;   哪一种是真实反映业务实质的?分析如下:   统算:收取款项106万元,缴纳增值税2.4万元,剩余金额为106-2.4=103.6万元。发票上也显示不含税金额为103.6万元。   从该角度出发,似乎应确认收入103.6万元和销项税额2.4万元。但是从增值税销售额的实质含义角度出发,则不然。   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价税分离体系,比如采购含税金额为63.6万元,取得专票,其中的“价”=63.6÷(1+6%)=60万元, “税”=60×6%=3.6万元。对于纳税人来讲,成本金额为60万元,因为税额3.6万元,用于抵扣销项税额,因此不能重复计入成本,这个大家都比较好 理解。   回到上例,该公司采购金额为63.6万元,其中的3.6万元部分用来抵减销项税额,实际上起到了一个进项税的作用,相同的道理,这里的3.6万元就不 能重复作为成本处理,因为其已经抵减了销项税额,我们不能认为抵扣销项税的进项税不作为成本,而抵减销项税额的部分就作为成本,两者并无本质的区别。   再看收入,销售额106万元,其中的“价”100万元,“税”6万元,即销项税额为6万元。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缴纳6万元增值税,但是因为有进项税或 抵减的税额3.6万元,只需缴纳2.4万元,但不能因为应纳税额是2.4万元,就确认销项税额2.4万元,收入103.6万元。   这里,很多纳税人被2.4万元的“销项税额”迷惑了。追根溯源,为什么会有差额征税政策?根本原因是增值税是“增值”的税,成本部分不能取得进项,就 成了全额缴纳增值税,而不是“增值”税。在征管形式上,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不能用进项税的抵扣形式申报,所以采取了从销项税额中抵减的办 法,即以“抵减”的形式行“抵扣”之实。其实我们只要把“抵减”的3.6万元税额,改成“抵扣”的税额,其结果就非常明显了。   四、结论   因此,13号文件对于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规定,符合业务实质,准确的核算了相关成本收入等项目,对于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应遵循其规定。
2019-01-30 21:34:20
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8-10-12 11:08:23
您好,您可以看下下面的几个例题 (一)一般纳税人 【案例一】A公司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2日收到用工方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共计100万元,其中需要代发劳务派遣工资75万元、支付五险一金21万,共计96万元。A公司选择差额征收。 第一步:全额确认收入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1,00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52,380.9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7,619.05① 第二步:确认可扣减的成本费用及“销项税额抵减” 借:主营业务成本 914,285.7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45,714.29②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75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五险一金 210,000.00 第三步:月底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904.76(①-②)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904.76(实际缴纳数) 【案例二】B公司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2日收到用工方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共计25万元,其中需要支付五险一金21万。工资由用工方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B公司选择差额征收。 第一步:全额确认收入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25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38,095.2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904.76① 第二步:确认可扣减的成本费用及“销项税额抵减”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10,000.00② 贷:应付职工薪酬——五险一金 210,000.00 第三步:月底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904.76(①-②)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904.76(实际缴纳数) (二)小规模纳税人 【案例三】C公司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11月2日收到用工方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共计100万元,其中需要代发劳务派遣工资75万元、支付五险一金21万,共计96万元。C公司选择差额征收。 第一步:全额确认收入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1,00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52,380.9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7,619.05① 第二步:确认可扣减的成本费用及应交增值税差额抵减 借:主营业务成本 914,285.7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5,714.29②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75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五险一金 210,000.00 第三步:实际缴纳增值税的计算 实际缴纳数=①-②=1,904.76元 【案例四】D公司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11月2日收到用工方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共计25万元,其中需要支付五险一金21万。工资由用工方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D公司选择差额征收。 第一步:全额确认收入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25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38,095.2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1,904.76① 第二步:确认可扣减的成本费用及应交增值税差额抵减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0,000.00② 贷:应付职工薪酬——五险一金 210,000.00 第三步:实际缴纳增值税的计算 实际缴纳数=①-②=1,904.76元
2019-11-29 12:03:44
你好!计入应收账款就可以
2018-07-02 16: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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