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开公司预计共投入100万,A投入20万占20%股份,B投入80万占80%,A将20万打入B的账户,由B管理支出和收入。 第一季度,共营收150万,这150全部打在了B的账户上,其中支出130万,盈利20万(这一季度没有分红), 第二季度,营收500万,这500万也全部打在了B的账户上,其中支出200万,盈利300万 现在准备合算成本和分红,共支出:330万,盈利320万,这营收的650万全部在B的账户上, 两个季度一共盈利320万,想请问分红的话,之前A和B的100万成本是不是要先从这320万里扣除后(也就是这320里先给A20万,给B80)用剩余的220万来分红吗?还是?
小草
于2018-07-30 11:33 发布 992次浏览
- 送心意
QQ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7-30 11:36
你好!分红是按净利润来计算的,与投资额没有关系不用减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分红是按净利润来计算的,与投资额没有关系不用减
2018-07-30 11:36:45

您好,支出和收入都按这个比例分配即可。如果不这样算,整体收入扣除支出和工资,使用最后的纯利润,再按4:4:2来分配即可。
2019-08-04 00:51:20

不可以啊,是税后的
2019-05-02 22:08:49

你好,没有写不能税前扣除。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2021-12-25 09:59:53

只看净利润,多余的10万 平均分配就是所占的比例就可以了
2019-07-10 14: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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