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成立时间 由于财务没有抓,造成用现金支付买的各项东西 金额很小但是都没有发票,难道都挂往来吗?还是该怎么处理?
Mercy
于2018-07-30 11:28 发布 667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7-30 11:32
您好!你可以用送货单之类的先做,只是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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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可以用送货单之类的先做,只是不能税前扣除。
2018-07-30 11:32:02

你好,按购买合同等其他凭证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可以计入固定资产。但是未取得合规发票产生的折旧不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抵扣,汇算清缴要做调整。
2020-04-23 08:03:28

和你有发票是一样做费用,只不过你这个没有发票汇算清缴需要纳税调增。
2018-11-10 10:01:02

你好 这个一般是按年或者按季度来申报缴纳的。 1.计算 : 应缴费额=(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上年度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 2.“缴费人名称”指《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证照上的“名称”。
3.“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4.“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维护并调用。
5.“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依据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残疾人就业情况填写。
6.“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或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不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
7.“本期应纳费额”:按照公式计算为负数的,填写“0”。
8.“本期减免费额”: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30人)以下的企业,按规定暂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0%计算减免费额。其他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实行分档征收政策,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50%计算减免费额;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计算减免费额。
2020-01-10 11:45:06

抽逃资金就挂着吧。也可以和投资人的借款冲一部分
2019-12-05 16: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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