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要分两年抵扣,书上说:1、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两年从次销项额中抵扣。“取得之日”是指进项票上的开票日期还是认证日期?2、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40%作为自本月起第13个月可抵扣。“本月起”是指进项票上的开票日期还是认证日期? 这俩时间点分不清,谢谢.
艳
于2018-07-27 13:26 发布 1219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指的是开票日期
2018-07-27 13:35:33

你好,这个意思就是之前分两年抵扣,从2019年4月1日起是一次性抵扣,按购进动产的固定资产那样,认证 就一次性抵扣
2019-06-10 18:39:16

你好!是的。购入不动产在建工程取得的发票可以抵扣,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2017-08-28 17:16:34

你好
四月一日前,我们取得不动产的进项发票,要分两次抵扣,第一次抵60%,12个月后抵40%
现在,一次性抵扣
2019-08-18 10:05:45

您好,案例:2016年6月,购买不动产金额1110万
1.取得专用发票当月
借:固定资产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6万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xx项目) 44万
贷:银行存款 1110万
2.第13个月,2017年7月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4万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4万
2017-07-30 18: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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