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6-07-15 20:30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6-07-15 20:33

您好,CIF进口按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六条,货价运费保险全额并计入存货成本,不单独拆保险;CIF出口按FOB价确收入运保费挂代收代付。
进口分录:借:库存商品/原材料(CIF货款+运费+保险合计全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CIF总金额)。
出口分录:借:应收账款(CIF总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FOB价) 贷:其他应付款—代垫运保费(运保费合计)。
支付运保费:借:其他应付款—代垫运保费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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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保险法规定投保人于合同成立后,可以向保险人一次支付保险费,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支付首期保险费一般被认为是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并且由于人身保险合同的合同期限一般较长,要求投保人按合同约定持续不断地支付保险费,对投保人来说也会有一定困难。特别是寿险合同具有储蓄性质,投保人身险只是投保人的一种投资选择,也应当允许投保人放弃这种投资方式。 所以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超过规定期限60日或保险人催告之日起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即保险费支付与否,只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如果投保人不按约定支付保险费,最终结果只能导致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人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而不会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保险法规定,保险人不能强制投保人履行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即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2020-05-22 10:39:14
你好,运输公司先支付了保险费 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后面收到了保险发票 借:管理费用,贷:预付账款
2024-01-05 15:19:15
借银行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
2020-07-14 15:23:37
1、首先将运费和保费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2、计入收入的外币为减掉运费和保费之后的外币金额, 编制收入凭证时分录: 借:应收外汇款 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出口收入 贷:其他应付款-运费 货运代理公司 贷:其他应付款-保费 保险公司 3、支付运费和保费时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运费 货运代理公司 借:其他应付款-保费 保险公司 贷:银行存款
2020-02-25 14:42:37
同学你好 这个计入u销售费用
2023-01-04 15: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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