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6-07-02 09:36

政府采购安置房用于异地回迁不用预缴土地增值税,市场化卖房才预缴。
政策依据
山东原三控一促管理办法:棚改安置保障房收入暂不预征土增,只需备案;
山东各地现行预征公告:棚改安置房预征率 0;
财税〔2010〕42 号、国税函〔2010〕220 号配套棚改安置征管口径。
区分三类业务
本项目就地回迁:无预收款,不预缴;
政府收购异地回迁安置房:不预缴,留存协议立项资料备案;
对外市场化销售商品房:正常预缴土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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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应当预缴土地增值税。
2019-11-11 19:47:37
同学你好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购房人的定金,可视同收到预收款,收到后在“预收账款”核算,预缴土增税
2023-09-12 09:13:56
你好;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购房人的定金,可视同收到预收款,收到后在“预收账款”核算,预缴土增税 ;没有收到不涉及
2024-04-10 15:19:16
同学你好,是不需要计提的。
2023-10-09 13:30:19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屋预收房款预缴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预售房屋预收房款,即按照预售房屋总价收取客户购买预售房屋的定金、款项或其他抵偿款项,应按照预售房屋总价的3%提取土地增值税。 拓展知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房屋预收房款,应按照房屋总价的1%提取增值税;出租土地,应按照租赁期限收取的租金的10%提取土地增值税。 应用案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了一块土地,并开发建设了一栋20层的高楼,预售房屋总价200万元,该企业应该提取土地增值税6万元,即按照预售房屋总价的3%提取土地增值税。
2023-02-27 12: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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