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一下,我们是建筑企业,在申报残保金的时候,人数工工资的填写应该是怎么填的,我们涉及到季节性用工。就是比如我们申报工资的总人数是100人,但是里面有有一部分人员是干两三个月就走了。换了其他人再过来。流动性比较大。这种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怎么算?

娇气的大地
于2026-06-17 16:04 发布 6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6-06-17 16:06
人数计算
按月统计所有在岗人员,全年各月人数相加 ÷12;短期季节工统一折算,公式:季节工总用工月数 ÷12,固定工折算后相加为申报年均人数。
工资总额
固定工、短期季节工所有发放工资、津贴全部合计填报,不折算、不扣除。
优惠提示
折算后年均人数≤30 人,免征残保金。
全年固定职工 10 人(全年在岗);全年分多批季节工累计总用工月数 180 个月
季节工折算人数 = 180÷12=15 人
申报表填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 10+15=25 人(≤30,免征)
工资总额 = 固定工全年工资 + 所有季节工发放工资合计,全额填入对应栏次。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去看下你的税种认定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企业信息里面有的,只要有就需要申报的人数,30人以内的小微可以免
2023-11-10 15:15:47
你好,残保金计算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应该如何计算
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有关内容解释的通告》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四舍五入取整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度12个月职工人数之和÷12)。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合同1年以上,中途离职或退休,或是在下半年才签订的1年以上的合同,此员工应计算在在职职工平均人数内。用工年平均用工人数=用工人数×用工算术平均月数÷12个月(结果须四舍五入取整数)。
季节性用工年平均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人数×用工算数平均月数÷12个月(结果须四舍五入取整数)。例如:季节性用工有300人,用工时间为2个月,季节性用工年平均用工人数=300×2÷12=50人。”
2022-05-05 10:35:11
按工资薪金申报的个税需要算进去
2024-08-07 13:00:41
您好
残保金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保金一般在下半年缴纳 每个地区税务规定缴纳时间不一样 具体时间还请咨询一下您当地税务部门 以您当地时间为准
2023-12-21 18:27:42
你好!你是问怎么计算是吗
2023-12-21 18: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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