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6-06-17 14:05

同学你好
已经报关了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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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用 0110 报关出口,后续货物在 9810 备案完成后改用 9810 报关,两者不冲突,也不存在 “用了 0110 就不能变更 9810” 的限制。 0110(一般贸易出口)和 9810(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是不同的监管方式,适用于不同业务场景,企业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和备案进度选择使用。只要后续货物符合 9810 的监管要求(如已完成海关备案、属于海外仓模式等),即可切换为 9810 报关,两种方式可并存使用,无需因前期用了 0110 而受限。
2025-11-13 11:08:49
你好同学,仅供参考: 0110是跨境电商的 不用必须收外汇,0110不用收外汇就可以做出口退税申报。9810的操作也是一样的。 纯手打,希望可以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如满意,请给予五星好评以便更好地进行服务,谢谢!
2022-03-24 10:40:14
那走这种9710和9810的难点是哪里呀,比如是亚马逊
2025-03-19 10:10:40
,(0110一般贸易模式) 0110模式适用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通过传统贸易方式达成交易。是境内外企业通过传统贸易方式达成交易的方式,也就是一般贸易出口,企业需要随附委托书、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单证。 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9810是指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
2022-09-19 16:35:26
海关总署公告 2014 年第 12 号: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 “9610”,全称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 “清单核放、汇总申报” 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海关总署公告 2014 年第 57 号: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 “1210”,全称 “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海关总署公告 2016 年第 75 号: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 “1239”,全称 “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A”,适用于境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 型)一线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海关总署相关公告(2020 年):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 “9710”,全称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 B2B 直接出口的货物;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 “9810”,全称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此外,《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等文件也对相关跨境电商模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说明。这些模式的主要区别如下: 0110 一般贸易模式:属于传统贸易代码,是 B2B 线上 / 线下交易,线上交易可能是邮件往来,线下交易例如通过展会等方式结识外商,然后跨境企业与境外企业完成 B2B 交易。货物通过海关报关,经国际物流发送给境外客户,产品最终到达终端消费者手中。其特点是报关方式简单,对产品及报关口岸基本无限制。 9610 直邮出口模式:全称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俗称 “直邮出口” 或 “自发货” 模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通过电商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 “清单核放、汇总申报” 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该模式以小包、单个包裹发货,允许跨境电商企业将商品从境内通过第三方物流商运送至海外消费者,具有链路短、时效快、成本低、更灵活等特点。 1210 保税电商模式:全称为 “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行业俗称 “保税备货模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商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例如国内企业根据海外市场预期,将产品提前备货进入保税仓库,再在电商平台上架销售、分批出口。 9710 跨境电商 B2B 直接出口模式:全称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并向海关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模式。常见于采用阿里巴巴国际站等交易方式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 9810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全称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指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常见于采用 FBA 模式或海外仓出口的企业。该模式采取 “单未下、货先行”,能够缩短物流时间,提高跨境电商货物送达和售后效率,降低破损丢包率。 1039 市场采购贸易模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 15 万美元(含 15 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适合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的外贸交易。
2025-03-18 16: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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