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我们集团公司内部,子公司之间,工程款支付,对方三个月了还没开来发票,我要票,对方领导称因会产生税款,故需要集团给安排税款了才给开票,财务主管叫我先挂账为其他应收款,发票来后再冲其他应收款,这样做,有没有合规风险呀?

宁儿
于2026-05-07 10:39 发布 45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6-05-07 10:41
暂时挂其他应收款能临时过渡,但不规范,有合规隐患。
业务实质是工程款,规范应挂预付账款。
对方收了款本该依法报税开票,拿税款当借口不开票属于延后申报、有偷税风险。
你这边只要年内拿到发票冲账,所得税不用调增,风险不大;千万别跨年长期挂其他应收款,会被预警关联资金占用。
最好改成预付账款,定好最晚开票时间,留存工程合同、结算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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