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6-04-30 15:35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6-04-30 15:37

您好,有风险,但可控,关键看合同、资金、发票是不是真独立。
1. 税务局查这些的目的:问总公司名称,是核实你们是不是“假加盟、真直营”,防止把门店收入合并到总公司避税;问收款码和现金,是查加盟店有没有隐瞒收入或搞体外循环,同时顺藤摸瓜看总公司有没有参与代收货款或资金回流。
2. 对总公司的实际风险:如果加盟店用总公司的码收款或现金上交,总公司容易被认定为“实质直营”或涉嫌“二清”(无牌结算),导致需补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此外,若门店私户收款却给总公司转加盟费,会导致总公司账户流水与申报收入不符,触发金税四期预警。
3. 现在的应对动作:口径必须统一——明确告知加盟店是独立法人、独立报税,总公司只收品牌加盟费;严禁门店使用总公司的收款码,现金仅限门店日常备用金;同时备好加盟合同、各自报税记录及银行流水,证明“合同、资金、发票”三流完全独立。

@ 追问

2026-04-30 15:43

老师下边加盟店都是独立经营的他们有自己的营业执照,

@ 追问

2026-04-30 15:50

老师加盟店都有自己的法人营业执照和我们总公司只是加盟关系,没有别的关系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6-04-30 15:54

哦哦,上面的回答不变,加盟和总公司只是品牌加盟合作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是的,这部分作为收入就行
2023-03-09 15:53:40
你好,是需要做收入分录的意思吗? 
2022-03-16 15:44:35
您好,这个当然是可以的了
2022-07-02 08:53:13
这种情况通常是可以的,但需要留存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说明,以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建议您让客户提供一份由连锁店和总部共同出具的说明,说明总部代连锁店支付货款的原因,并确认该笔支付与您和连锁店之间的交易相关。这样可以避免可能的税务和财务纠纷。 同时,在您的财务记录中,也应清晰地注明该笔款项的来源和相关情况。
2024-08-26 15:03:52
您好,正常做购销即可
2022-03-20 19:39:2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