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注册了一户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认缴制、注册资金为200万,实缴为0元,公司章程中也没写明实缴期限。前期公司购买电脑、办公用品等都是个人垫付,开户后账上一分钱没有。认缴制情况下我公司的实收资本账务该如何处理?有没有规范的处理方法?

小颗粒จุ๊บ
于2018-07-12 21:22 发布 4895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7-12 21:29
您好,建议垫付的支出款,记入实收资本科目处理。或者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处理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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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垫付的支出款,记入实收资本科目处理。或者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处理都行。
2018-07-12 21:29:23
您好。。您好,一样的,就是一个股东的有限公司。
现在对注册资金没有要求。
2022-03-28 17:05:11
注册资金本来就是经营可以使用的
2022-04-09 22:42:00
同学,你好
退回,以你的名义转钱进来
2022-03-16 11:21:08
同学你好
A公司是B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B公司80%的股权,但A公司的注册资本是20万,而B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万。现在B公司面临经营风险,需要承担150万的赔偿责任。
首先,我们要明确公司与其股东之间的责任关系。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责任通常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是以其向公司投入的资本为上限的。
对于A公司来说,虽然它拥有B公司80%的股权,但这并不意味着A公司需要为B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责任。A公司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仅限于其作为股东对B公司的出资额,即A公司的注册资本20万。
如果B公司的债务超过了其注册资本(100万),那么B公司需要用其全部资产来偿还债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B公司的股东(包括A公司)需要承担超过其出资额的债务。
具体到A公司,它作为B公司的股东,其承担的责任仅限于其向B公司投入的资本,即20万。如果B公司的债务需要A公司来承担,那么A公司最多只需要承担20万的责任。
至于A公司的股东,他们的责任也仅限于他们对A公司的出资额。即使A公司需要为B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并且这个责任超过了A公司的注册资本,A公司的股东也不需要为超过部分承担责任。这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性就是股东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
A公司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的责任仅限于其注册资本20万,A公司的股东不需要为超过A公司注册资本的债务承担责任。
2024-05-23 15: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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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2 21:42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07-12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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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2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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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2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