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6-04-08 22:18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6-04-08 22:20

您好,是的,第一季度申报时不能加计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允许享受研发加计扣除的时点仅为:
 7月预缴申报(享受上半年费用)
 10月预缴申报(享受前三季度费用)
年度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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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第四季度不允许加计扣除的,只能汇算清交,作了预缴的时候,只有第三季度可以。
2023-01-16 15:26:32
您好,您可以参考江苏税务填法,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MTY2NjgzNg==&mid=2652210110&idx=1&sn=87b4f4bbbd4a0e8b556d493bd5a703a4&chksm=bd5324458a24ad5330e68885bcba2927008f832f97835d16b68192864a5d00909531c715539b&scene=27
2023-01-09 16:06:59
好的,谢谢老师
2022-01-18 15:59:07
电子税务局的申报表不能添加哦,你看一下是不是这里,加计扣除100%是不是指我实际发生100万研发费用,就填写100万呢?
2023-07-13 18:49:48
这个自动出来的数据申报就可以的。
2022-01-13 14: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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