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8月成立,长期以来进项大于销项,但每个月仍会交增值税,平常月末只做:借:应交-应增(转出未交);贷:应交-未交增值税;到年底,想把进销项结平;分录是这样做吗? 借:应交税费-应增增值税(销项税额)2676881.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430433.9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107315.14 还需要再做这个分录吗?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30433.9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430433.97 未交增值税在借方,表示430433.97是我可以抵扣的是吗?但我在电子税务系统看到我可以抵扣的金额是437830.81,这是为什么
黄黄
于2025-12-24 14:57 发布 5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不存在结转进项,销项的说法的
2016-10-27 09:23:15
你好,分录对的。
2020-04-16 15:02:29
可以的
2017-09-04 22:00:33
你好 ; 那你可以增加 三级科目的。 你们系统加不了吗
2021-10-29 09:53:30
学员你好,计提增值税就是用的分录1,需要将本月的销项税和进项税都结转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也可以年度结转。
2018-01-30 16: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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