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公司出售房产预备缴纳土地增值税,立项和房源录入已完成,在确认房屋成本时,需要给税务局提供什么资料?说明:公司成立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24年办理了房产开发资质,公司名下房屋成了商品

936317779
于2025-12-22 11:16 发布 4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5-12-22 11:17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地价款支付凭证(银行回单)、契税完税凭证
- 土地出让金票据、拆迁补偿协议及签收凭证、青苗补偿等相关合同与支付记录
- 土地成本分摊说明(按可售面积等合理口径)及相关计算表
相关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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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7 16:32:28
您好,这个光有合同没有用的,还要进行账务处理的。漏洞百出。很可能合同造价与您的实际成本不匹配。谨供参考。
2017-01-18 22:16:53
您好,这个光有合同没有用的,还要进行账务处理的。漏洞百出。很可能合同造价与您的实际成本不匹配。谨供参考。
2017-01-18 16:33:07
就是卖给客户房子的面积
无偿的是业主没花钱买的
2020-04-29 09:58:51
是的,不缴纳的计算的时候剔除来
2019-11-13 20: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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